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《幸福“照”新春》系列活动之“庆新春江西省高校摄影大赛”的通知
公益活动 开始时间 2009年1月1日 活动地点 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及各高校 每人花销 0 元 性别 不限 征集截止日期 2010-3-31 关于举办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《幸福“照”新春》系列活动之“庆新春江西省高校摄影大赛”的通知 各高校: 为了庆祝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——新春佳节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交流和展示广大高校学生的摄影技艺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庆新春江西省高校摄影大赛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2010新春,身边的幸福
二、作品征集:2010年1月1日-2010年3月31日
三、评选地点: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
四、组织机构:本次大赛由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主办,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(筹),各高校学生会、记者团或摄影团体联合承办。
大赛成立组委会: 主任委员: 曾素萍(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总经理、研究生导师) 副主任委员:潘艺鑫(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行政人事部主任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摄影学会副秘书长) 王云泉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摄影学会主席) 覃 源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主任、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摄影协会理事长)
委 员: 杨泽民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摄影协会会长) 罗昭淦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南昌大学记者团团长) 张霄阳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东华理工大学摄影协会会长) 徐冠华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) 王 银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晨光摄影协会会长) 叶宏伟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江西蓝天学 院摄影协会会长) 刘歆昱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南昌工程学院蓝点影像社团会长) 徐 瑞(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筹委会委员、南昌理工学院OMS影像社社长)
秘书处: 袁 甲(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摄影学会副主席) 曹 明(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摄影学会秘书长)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(江西省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07号瑞迪大厦七楼),联系人:潘艺鑫,15979016252。
五、奖项设置:大赛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2名,佳作奖30名,优秀奖60名,入选奖100名;另设组织奖5名。
六、大赛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。
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 江西省学生摄影联合会(筹)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
附: 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“庆新春江西省高校摄影大赛”征稿启事
为了庆祝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——新春佳节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交流和展示广大高校学生的摄影技艺,特举办以“2010新春,身边的幸福”为主题的“庆新春江西省高校摄影大赛”。真诚期待全省各高校热衷于摄影创作的大学生踊跃来稿。
一、参赛细则 1、作品由各高校学生会或摄影团体统一寄送,同时附作品清单一份和作品光盘。作品名单含:校名、作品名称、作品形式(单幅、组照)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等。光盘中的作品,每幅文件大小不小于2MB,作品清单也一并刻入。 2、作品以“庆新春”为题材,欢迎立意新、构图美、创新强的摄影作品,特别提倡拍摄反映我国各地区、各民族不同形式的庆祝新春佳节的摄影作品。 3、参赛作品所使用的胶卷不限,器材不限(传统和数码均可)。 4、单幅、组照(一组按一幅计,每组不超过六幅,要求附有简要说明)、彩色、黑白均可,每人限送照片15幅(组)。 5、参赛作品规格为7—10寸,不装裱。组照请用透明胶带连接,或制成16英寸作品。作品背面请写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学校及详细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。数码作品须标明“数码” 字样。 7、举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参赛作品,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二、作品评选 本次影赛的评选由现场评选和网络投票(www.jxmmtv.com)两部分组成,共评出作品211幅。其中获奖作品111幅,入选作品100幅。
三、奖项设置 1、一等奖3名 2、二等奖6名 3、三等奖12名 4、佳作奖30名 5、优秀奖60名 6、入选奖100名 7、组织奖5名。
四、其它事项 1、本次活动定于2010年3月下旬在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举行颁奖典礼。 2、截稿时间:2010年3月31日(以邮戳日期为准) 3、送(寄)稿地点:江西电视台移动电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(请注明“庆新春摄影大赛”字样) 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洪中都大道207号瑞迪大厦七楼 邮编:330046 联系电话:潘艺鑫 15979016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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